实践教学
站内推荐
实践教学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管理 >> 阅读内容
长江职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作者:guojuan 来源:http://xxb.cjxy.edu.cn/  时间:2012-05-11 11:59:17 点击:

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应用型高职高专人才尤为重要,是学生巩固所学理论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实践动手能力,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手段。

一、组织与分工

(一)院、系、部的职责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各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组织教研室或实验指导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及其它实验教学基本文件,经院、系、部领导审定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和主管校长批准执行。

2、负责实验教学的具体实施,保质保量按制定的计划开出实验课,不断完善和提高实验质量,实验指导以该课程授课教师为主,专职实验员为辅,必要时可增派其他教师协助。

3、负责所属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拟定和贯彻实施,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管理。

4、负责向学校教务处申报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和实验室耗材购置计划,协助校产管理处共同做好采购工作;负责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项目的申报工作。

5、组织对所属实验室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6、负责实验室使用计划的申报工作。

(二)教务处职责

1、检查全校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宏观指导和计划管理。

2、组织制定并汇总实验教学的基本文件,督促检查实验教学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指导有关实验教学改革方案的拟定。

3、组织对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

4、组织全校性的实验教学经验交流和校际联系。

5、对实验室建设提出建议,审核实验室建设申报计划,汇总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检查情况,核定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工作量。

二、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规范

1、实验教学大纲。应包括实验项目的名称、内容、目的和要求、实验类型和方式、学时数和分组人数,以及考核记载办法等。

2、实验指导书。由教研室或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实验内容和要求,选定或编写实验指导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完成实验项目的基本理论、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介绍、实验的目的、方法和步骤、实验数据处理方法、实验报告格式规范及实验成绩考核标准等。

三、考核办法

1、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必须单独考核,单独记分。考核应采取实验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以操作为主。成绩评定以考核成绩为主,一般占70%,以平时成绩(实验报告、实验预习情况、实验态度等)为辅,一般占30%

2、从属理论课的实验,一般不单独进行考试,其成绩可根据实验预习情况、实验报告的质量和实验态度等综合评定。实验成绩计入该课程的平时成绩,其百分比可根据实验学时数由授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提出意见,经院、系、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3、完成实验少于实验课时总量二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实验的考核,其实验成绩按零分计。

四、实验指导教师的职责

1、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资料。

2、改革实验教学的内容和教学方法,认真备课。

3、实验前要向学生布置预习任务,检查、协助或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并预先做实验。在学生实验过程中要耐心讲解和指导,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实验后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作具体分析。

4、认真按考核评分办法对学生的实验成绩进行评分。

5、参加实验室的建设,自行设计与研制教学实验装置,协助实验室主任提出教学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计划,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参加所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

6、负责学生实验的安全防护工作。